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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置顶)
为何“荣”的都是官员 “耻”的都是群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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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总书记提出八荣八耻以来,媒体进行了大量宣传。然而令人费解的是,媒体的荣辱倾向十分鲜明,报道官方基本上是成绩,荣誉先进典型,报道百姓大都是违反社会公德的负面情况。这不仅与胡总书记提出荣辱观的初衷相悖,也与媒体的社会职责大相径庭。 一般来说,社会对老百姓的基本要求是遵守法律,对官员的基本要求是遵守道德,两者不可同日而语。不能用社会公德要求老百姓,也不能用遵守法律要求官员--这是治理国家的基本常识。 荣辱观说到底是道德观。社会公德能否成为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,基本前提是公职人员能否成为道德表率。公职人员道德水平决定了社会的道德水平,是决定木桶容量的最短木条。要想提高社会道德整体水平,必须把对公职人员道德监督、道德批评作为永远的(只要社会存在)头等大事认真对待 因为公职人员是由全体纳税人养活的公仆,因为他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,所以他们理应受到公众监督。由于公职人员掌握了大量的社会资源,这些资源很容易牟取私利。因此,媒体应当把焦点牢牢锁定在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上。使公职人员时时感到有万千双眼睛盯着他们,出圈越轨就可能成为众矢之的身败名裂。有了这样的舆论环境,公职人员才有可能恪守道德。 现在的问题是,公职人员(尤其掌握大权的官员)由于不能受到有效监督,道德水准普遍低下。随便列出一些官职,恐怕全国范围内很难找出敢让检察机关清点家产的官员。在这种情况下,消耗大量媒体资源为极少数先进官员宣传造势,等于将木桶的长木条加长。不仅是做无用功,而且由于社会关注的转移,使道德败坏的官员更加有恃无恐。 老百姓的道德媒体该不该批评呢?媒体作为社会公器,当然应该客观公正地表明观点,但那不是媒体的主要任务。一般来说,老百姓的道德水平属于自律问题。由于不道德行为很容易给当事人带来利益或名誉损失,社会自身一般能够作出调节,没有必要浪费媒体公共资源。 可官员就不同了。从目前的体制来看,老百姓根本没有可能或机会监督官员。正常反映问题等于引火烧身,上访成本极高且难达到目的,所以自古以来“民不与官斗”。由于没有公民的权力主体地位--不能通过直接选举任免官员--官员根本不把老百姓放到眼里。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,所谓自我监督都是自欺欺人,多年来腐败发案级数增长的事实足以证明。 老百姓对官方监督,和官方讲理,最佳渠道莫过于媒体。不道德官员最害怕的就是公开透明,把事情摆到桌面上。古往今来的实践证明,媒体监督是成本最低,效果最好的监督。然而,由于我们媒体长期以来充当喉舌,俯首贴耳听命于权力,媒体很少让老百姓批评官员,反而屡屡沦为贪官污吏吹鼓手。 在目前情况下,指望媒体成为第四种权力还是国人一厢情愿的白日梦。 但是,既然党中央决定努力提升社会道德水平,媒体就有必要下点真功夫。起码要明确选择新闻的标准:百姓违反法律才是新闻,官员违背道德就是新闻。而且要把暴露官员不道德行为作为媒体的主要职责。道理很简单:官风正了,社会风气才能正。官员道德水平提高了,社会道德水平自然水涨船高。 媒体成为官荣民耻展示台是不能原谅的耻辱,因为这样的媒体颠倒了起码的社会关系。这是典型的以官为本,而不是***总书记一直倡导的以民为本。为此,建议媒体进一步明确职业道德:以向纳税人负责为荣,以向官员负责为耻。批评官方不道德为荣,以甘当官方吹鼓手为耻。诚如是,则落实胡总书记八荣八耻才有希望,提升中国社会道德水平才有希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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